首頁 > 公證新訊 > 父母無法陪同未成年子女出國,同意書該如何辦理?
父母無法陪同未成年子女出國,同意書該如何辦理?
-
商品資訊
每逢寒暑假,家中未成年子女出國旅遊或遊學,如有父母一方不能同行、或父母皆不能陪同,委由他人伴隨出國的情況,海關有時會要求同行之人提出一份「未成年子女出國父母同意書」,以防免親權糾紛。亦有未成年人單獨旅遊時,海關要求提出同意書之情況。
該怎麼辦理,以及要準備哪些文件呢?以下供各位參考。
一、未成年人之父母(或監護人)須親自到場簽名。
※如有單方行使監護權、或監護人非父母之情況,請準備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佐證。
二、攜帶文件:
1. 到場人之身分證正本
2. 到場人之護照正本
3. 未成年人之護照正本
4.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5. 被委託伴隨出國者之護照資料(影本可)
三、費用:新台幣750元整。
四、同意書格式:
原則上以入境國家要求之格式為準。若入境國家未提供特定格式,本所參考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之建議,同意書內容應涵蓋:
.未成年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護照號碼
.伴隨出國者之姓名及護照號碼,或未成年人所屬團體名稱(如:學校、夏令營等)
.旅遊期間
.未成年人於國外之住址及聯絡方式
.父母或監護人聲明同意於旅遊期間委由伴隨出國者或團體擔任未成年人之監護人
.醫療決定之授權(選擇性)
.同意人之簽署、聯絡資訊,並由公證人認證
本所亦提供簡易版本,請見本網站「範本下載」。
-
商品Q&A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