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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認證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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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提供有文件翻譯認證需求之民眾更快速完成認證程序,本所整理處理流程供有需要的民眾參考:
     
    1. 查證:翻譯文件之原文依法須先就其真實性進行查證,由於各種文件查證程序不同,可能影響認證程序之時程及費用。外國機關發出之文書,請務必先交由當地台灣辦事處或代表處驗證,若您人已經在台灣,可以請外交部領務局協助寄回代表處驗證(請參考以下網址:https://www.boca.gov.tw/np-45-1.html)。外國駐台使館(例如:AIT)發出之文書,請先交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2. 翻譯:原件上有的所有資訊,務必詳實翻譯,切勿遺漏。
    -如有摘錄翻譯需求,最好以區塊、頁數或條號的方式摘錄,並應將文件核發單位翻譯出來。
    -如原件上有代表處的驗證貼紙,該貼紙內容可以不用翻譯。
    -文件上有簽名或蓋章的部分,請以(signature)或(signed by xxx)或(sealed by xxx)或(seal of xxx)表示即可。
     
    3. 檢查:請您先把譯本電子檔及原件的掃描檔EMAIL給我們,讓公證人先審閱是否翻譯正確,若有小錯誤,我們會順手協助您修正。
     
    4. 取件:若公證人審閱內容無誤,請您攜帶以下文件前來取件
    -前來取件之譯者的身分證或護照。
    -原文文件正本及影本,影本數量請準備您需要的數量,費用不增加之範圍內最多五份。(一套翻譯認證文件是:一份譯本附綴一份原文影本或正本)
    -與前開影本相同數量之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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